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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新个税实施后中低收入纳税人减税幅度比较大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更新时间:2018-10-19 16:14:05 点击次数: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司长罗天舒19日在国家税务总局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通过对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并适用新税率表的减税效果进行测算发现,工资薪金的减除费用标准由每月3500元提高到5000元后,中低收入纳税人减税幅度比较大。

他举例说,某中学教师,月工资扣除险金后9000元,税改前缴纳个人所得税545元,10月1日后取得相同工资,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190元,减税幅度达到65%。

再以某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员工数量和工资收入基本稳定,9月份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5.97万元,缴税人数310人,10月份按照过渡期新政计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4.45万元,缴税人数下降到212人,缴税人数和应纳税款分别下降了32%和44%。

“据我所知,拿到10月份工资条的企事业单位员工,都会发现有不同程度的减税,特别是中低收入者减税幅度更为明显。” 罗天舒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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