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更新时间:2025-09-08 10:40:45 点击次数:
9月5日,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加快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其中,通知明确支持住宅市场健康发展。发文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含)期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日期为准),对购买闲林街道(天目山西路以南)、五常街道(天目山西路以南)、余杭街道(天目山西路以南)、仁和街道、中泰街道、瓶窑镇、径山镇、黄湖镇、鸬鸟镇新建商品住宅的购房家庭,在办理所购新建商品住宅不动产权证后,一次性给予4万元补助(共有产权房按照首次认购份额比例给予相应比例的补助)。
支持非住宅市场加快发展。发文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含)期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日期为准),在全区范围内购买非住宅新建商品房的企事业等单位及个人,在办理所购非住宅新建商品房不动产权证后,按照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50%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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